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之路,促进我市管廊行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厦门市总工会、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5年度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厦工〔2025〕20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办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厦门市总工会
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厦门市市政园林局
承办单位:厦门市制造业工会联合会
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协办单位:厦门城市职业学院(厦门开放大学)
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
为确保本项目竞赛活动顺利进行,特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竞赛组委会”),对竞赛活动进行统一组织、协调和指导。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,同时成立专门监督仲裁工作组和技术工作组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,组委会技术工作组设在市人社局。具体组成如下:
(一)竞赛组委会
主 任:刘义平 厦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李志钦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委 员:丁松柏、沈 岚、施素疆、苏振川、李文宏、叶沅宁、潘国松、黄 翀
为加强本次竞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、协调与管理,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,按照相关工作要求,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竞赛执委会”),负责赛事组织协调、技术实施、后勤服务、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。具体组成如下:
(二)竞赛执委会
主 任:黄 翀 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党支部书记、总经理
副主任:杨振仲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院长
陈建毅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
副院长
陈勇鹏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副主任
蔡心怡 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副总经理、工会主席
邹蓉珠 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副总经理
委 员:黄金梅、黄静瑜、王文斌、郑毅、温龙生
执委会下设综合部(组)、赛务部(组)、技术部(组)、申诉受理部(组)、后勤保障部(组)。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联系人:黄静瑜、雷华花,联系方式:0592-6027522、18030138662。
二、竞赛安排
(一)竞赛项目
管廊运维员。
(二)竞赛标准
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(三级)以上要求进行。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,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%、实际操作成绩占70%。理论知识竞赛采用笔试办法,试题可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技术专家组命题;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,试题由技术专家命题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,结合厦门行业(企业)发展情况,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技能等内容进行命制。
(三)参赛条件
1.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(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)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,未取得的,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;
2.已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“全国技术能手”称号及申报资格的人员,不再报名参加本次竞赛;
3.本次竞赛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5支,参赛选手原则不少于40人,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8人,报名人数未达到参赛人数要求的不予开赛,报名人数超出规定人数上限的,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预赛(预赛前将预赛方案上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备案)。
(四)参赛报名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18:00止。
2.报名地点: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8楼)。
3.咨询电话:0592-6027522、18030138662。
4.报名材料
(1)选手《报名表》1份;
(2)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;
(3)选手证书及职称复印件各1份。
(4)各参赛队将汇总表及选手报名表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电子文档发送至glgszp@126.com,审核确认后纸质文档寄送至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-2279号市政大厦8楼)。
5.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,获证选手不予领取评价补贴。技术工作组、裁判组参赛的交通、食宿和保险等费用,由竞赛承办单位承担;参赛选手及其他参赛人员的交通、食宿和保险等费用自理,由派员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。
(五)培训时间、地点
1.时间:2025年7月10日下午15:00-17:30
2.地点: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北校区(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北校区北门)
(六)竞赛时间和地点
1.时间:2025年7月10日-12日(初定)具体以《竞赛手册》为准。
2.地点
(1)理论、实操项目一
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北校区(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北校区北门)。
(2)实操项目二
厦门市集美新城综合管廊管理站(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东路39号)。
三、奖励办法
(一)本次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奖励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15%,最多取前6名,其中,第1名选手奖励5000元/人,第2-3名选手分别奖励4000元/人,第4-6名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/人,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。
(二)本次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授予“厦门行业工匠”,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或认定。
(三)本次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,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,已具有技师的,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;对获得第2-3名的选手,已具有高级工的,最高可晋升为技师;已具有技师及以上的,不再晋升,其它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;已获得相同职业(工种)、级别的证书不重复颁发。竞赛成绩(理论和实操)单科不合格的选手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(四)本次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,由市人社局认定为“厦门市技术能手”并颁发证书。已认定为“厦门市技术能手”的选手,不再重复认定。
(五)奖项设置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》(厦工〔2025〕13号)的规定执行。
四、其他
(一)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,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、作弊、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,终止比赛资格,取消比赛成绩。已经获得相关荣誉、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,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厦门市总工会给予取消、追回。
(二)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厦门市总工会所有。
附件:1.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
2.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管廊运维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
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厦门市市政园林局
2025年6月19日